一、教职工活动室是我院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全体教职工有保持活动室各种设施的义务。
二、活动室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30~6:30。
三、活动室实行各单位轮流值班制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每学期的值班排班工作:
1、值班单位每周一上午到行政办公室领取活动室钥匙,周五下午值班结束后将钥匙送交办公室;
2、值班单位应将活动室的器械设施保管好,在户外活动使用的器械要及时收回;活动室器械一律不得借出;
3、值班单位负责值班期间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值班结束后将卫生打扫干净,方能交给下一班;
四、教职工须文明活动,保持室内环境的整洁。不得在室内乱扔烟蒂等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