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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2022-03-11 13:2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点击: )

学院师生员工较多,又有许多重点部位和要害部门,尤其是实验室和计算机房,学生出入频繁,人数相对集中,所开课程均使用电力。学院各单位电路虽然进行过改造,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但稍有不慎,有可能发生事故,为此,特制订本预案。

一、目的

确保在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能得到迅速、果断、有效的处理。

二、职责

第一条:学院和学院各单位负责组织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

等培训。

第二条:全院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听从上级领导的指挥,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第三条:全院各单位(含学生宿舍)应在本单位的显著部位张贴;安全防患注意事项;,并确定一名义务安全员。

第四条无论发生什么险情,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报告险情,并在所有人员疏散后方可离开,同时尽量保护好现场。

第五条及时报告发现或可能出现的各类事故苗头,不在重点部位和要害部门抽烟和嬉闹,不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内容。

第六条熟悉本岗位的各种操作规程;易发事故的部位,做好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各种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工作程序

学院一旦发生事件或异常情况,自然成立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学院其他领导和各系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的事故处理领导组。

(一)火灾处理程序

第七条:一旦发生火灾险情,现场人员应当尽可能的保持清醒、冷静的状态,本着先人后物的原则,立即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迅速疏散。

第八条:现场人员在发现险情时,若能控制险情的,应及时积极采取扑救措施,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若情况较为严重,应同时向院负责人汇报并立即拨打报警。接到火警的同志应立即向校保卫处汇报,并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指挥。

第九条因火灾而导致出现浓雾时,在现场的人员应用手或湿毛巾蒙住鼻口,并在现场教职工(或学生干部)的指挥下匍匐离开现场,到空气清新且安全的地方去。

第十条若发现有人烧伤或昏迷不醒者,应根据情况组织人员将伤员送往校医院,或直接拨打报警电话。送往医院或救治时,现场人员要有人陪同。

第十一条现场人员在火情扑灭后,要尽量保护好现场,等待校保卫处和消防人员勘察现场。

第十二条在处理完该事件后,本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汇报事由和处理情况。

(二)触电处理程序

第十三条:在发现有人触电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人,以防止连带本人触电。应用绝缘体(如干木头等)把触电人拉开。

第十五条立即拨打120或将伤员直接送往医院抢救。

第十六条>现场人员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情况。

第十七条单位负责人在将该事件处理完毕后,将该事件的事由和处理情况向学院进行书面汇报。

(三)盗窃案件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学院各单位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包括节假日各单位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对值班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保持高度的警觉性。

第十九条:当听到异常声音或发现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前往查看。

第二十条在发现盗窃现象时,应保持冷静,立即向单位和学院负责人汇报并向校保卫处报案。

第二十一条发现案情重大时应拨打电话报警。

第二十二条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不得让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等待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在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勘察现场完毕前,值班人员不得离开。

第二十三条若因故有人受伤,则要设法尽快送医院抢救或直接拨打120电话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事发单位负责人应对该事件的处理经过进行跟踪、控制;事中和事后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汇报事情的经过和结果。

第二十五条在其他时间、其他情况下,遇到盗窃案时,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四)其他事件处理程序

第二十六条其他突发事件参照学校有关部门事故处理预案和本预案有关条款执行。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将灭火器拎到火场,直立地上,拔出保险销,再站在上风头处,左手握住喷嘴,右手压下手柄,对准火源根部,左右扫射。

2、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将消防带一头的接口对准消火栓的接口,然后再提起水枪和消防带跑到火源处,站在消火栓附近的同志同时打开水龙头,再用水枪对着火源根部左右扫射。

注意消火栓不适合灭因汽油、食用油等油类起火导致的火灾,以及因电导致但未切断电源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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